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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高莉:补齐特殊教育发展短板,建议推出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单行法

作者:王晓慧

来源:华夏时报

发布时间:2019-03-07 13:57:16

摘要:近年来,我国残疾人的教育得到了迅速发展,残疾人教育权利也获得了较好地保障。尤其是加快完善了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,儿童生存、教育、保护、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。不过,与普通教育相比,特殊教育仍然是教育中的短板。

全国人大代表高莉:补齐特殊教育发展短板,建议推出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单行法

华夏时报(www.chinatimes.net.cn)记者 王晓慧 两会报道

今年全国两会上,特殊儿童的入学问题继续受到一些代表委员的关注。

近年来,我国残疾人的教育得到了迅速发展,残疾人教育权利也获得了较好地保障。尤其是加快完善了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,儿童生存、教育、保护、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。不过,与普通教育相比,特殊教育仍然是教育中的短板。

“新时代,我国儿童发展还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,特别是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,包括0-3岁残障儿童的早期教育干预问题令人担忧。主要表现在:对特殊教育认识及关注度不够;对残障儿童的态度还没有由养育转变为教育,认为其能够生活就足够了,忽视了其受教育权利;同时,特殊教育仍然是教育中的短板。”就此,全国人大代表、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高莉建议,尽快出台特殊教育法律政策,同时,构建多学科多部门协作的早期发现、早期评估和早期干预系统。

有数据表明,我国0-6岁的孩子中,残疾儿童约有168万人。

特殊教育仍然是教育中的短板

残疾儿童是一个特别需要关爱的群体,他们和正常孩子一样,有着纯洁天真的心灵,有着接受教育的权利,需要得到更多的关爱。

同时,特殊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发展程度的高低是体现一个国家文明、进步、和谐的重要标志,也是国民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;是提高国家整体教育水平的重要方面;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。

发展特殊教育,有助于改变残疾人命运,提高残疾人生存质量,是消除贫困代际传递,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,帮助残疾人活出精彩人生,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重要举措;是教育公平的内在要求;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,直接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
“就目前来看,我国特殊教育的法制保障不够凸显、特教理念有待更新,同时,经费投入亟待增加。”高莉表示,首先,在现行法律体系中,许多专门法都对特殊教育发展有了法律意义上的规定,但过于宽泛。缺少一部专门法来保障特殊教育发展。法制保障作用不够凸显,影响了特殊教育发展地位。其次,由于现阶段残疾儿童父母对特殊教育观念认识不足,特殊教育的发展受到一定束缚。社会不少人认为特殊儿童不需要教育,即使接受教育,将来也很难找到工作。许多父母担心孩子和正常孩子一起得不到平等待遇而受到歧视,不愿意接受教育。落后的教育观念,制约特殊教育发展步伐。最后,特殊教育是随着时代发展新兴的教育模式,政府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并不足,同时特殊教育儿童的家庭条件多数较差,父母有限的资金都用来维持孩子医疗和生活了,没有能力再供养孩子接受教育。另一方面,师资力量的缺乏也是导致特殊教育发展速度缓慢的重要因素。教育投入不足,阻碍了特殊教育水平的提高。

加强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大势所趋。就此,高莉提出了三点建议:第一、健全特殊教育法律政策。《宪法》、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残疾人保障法》以及《残疾人教育条例》等国家法律法规,均为残疾儿童公平接受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。但建议有一部《特殊教育法》的单行法,或者在《义务教育法》中单列一章规定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,将更进一步地推进特殊教育的质量和发展。第二、逐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。第三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。

建议大力发展残障儿童学前教育

近年来,政府在做好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同时,采取切实举措指导各地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,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,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。

据记者了解,为了保证这些残疾儿童能和健全孩子一样享受平等的教育,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。比如,为了解决孩子们上学的问题上,国家建立了大数据库,一人一册进行推动。如今,我国整个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率已经达到90%以上。

但早期干预,特别是0-3岁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干预还不够完备,就此,高莉在其提案中进行了重点的强调。

“0-3岁残障儿童的早期教育干预问题令人担忧。”高莉表示,残障儿童的早期教育需要依托家庭和社区的自然环境,采用科学的方法在关键期为这些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教育服务,从而促进儿童的发展和改进家庭的生活质量,科学的早期干预可以减少未来他们需要特殊教育服务的投入。

针对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,高莉建议:大力发展残障儿童学前教育,包括0-3岁残障儿童早期教育干预,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,对残障儿童免除保育教育费。二是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,构建多学科多部门协作的早期发现、早期评估和早期干预系统,整合医疗卫生、教育、民政、残联等机构的力量,信息共享(特殊儿童通报系统),研发本土化的评估工具,进行专业人员培训。三是建立残疾儿童津贴制度。逐步形成对残疾儿童的经济援助、康复服务、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一揽子福利政策,帮助残疾儿童特别是0-3岁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干预,让他们得到有效的照料、康复,最大程度帮助残疾儿童消除或减轻残疾影响,为他们一生的发展打下基础,也将大大节约将来的社会和家庭成本。

社会发展需要教育推动,教育的发展需要兼顾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,政府要不断重视特殊群体,让更多的特殊青少年儿童接受教育,要向社会大力宣传新思想,尽量让社会减少对残疾人的偏见,让更多的特殊孩子回归主流,促进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。

责任编辑:徐芸茜 主编:陈岩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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